第七章-《昼尽而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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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警官,你第一天出来做事啊?我带我的朋友们出来玩玩而已,怎么?犯法啊?告我非法集会?我结了账给了钱的!真的出了事再来找我吧!”大全不屑的上下打量了他一番,随即转向吕恒:“啊!吕sir你这么有空盯着我,不如盯着上面那个!和记下一任坐馆,很厉害的哦!我最多也就是跟O记的警官们玩玩,他,可能更愿意跟你们重案组的警官玩!”

    吕恒不甘示弱回敬道:“哇!这么厉害啊!现在香港是社团在做主了么?全哥,我不清楚你们和记跟洪安搞什么鬼,之前湾仔那几起重伤害案跟枪击案你跟火勇都有份。就算找了替死鬼来背,这笔账也都是算在和记跟洪安头上。你们如果真的这么喜欢玩,那我们重案组,刑事组跟O记的兄弟们陪你们玩到底!像之前那样每天扫你们场,查你们牌,抓你们人。跟杜sir说的一样,你们要是谈不妥,可以去我们那喝杯咖啡慢慢谈!”

    大全耸了耸肩,说:“恐怕今时今日,你跟我说这些没什么用了,不如留点口水上去再说吧,警官!不耽误各位阿sir做事了,我们走!”

    大全一群人陆续上车离开,夜总会却没有恢复正常营业,因为大全刚走,重案组跟O记的人就上去了。鬼马财见到吕恒并没给他好脸色,一旁的斩华要上前却还是被吕恒伸手拦住。

    吕恒把手下递来的报告转交到鬼马财手里:“诶!我也不愿意这么快就见你,但是你最好看看这份刚出来的资料!”

    鬼马财一头雾水的接过档案夹,翻开封皮,里面是福伯的照片。下面赫然写着,邓福,男,1930年8月18日生,先后从事汽水厂工人,计程车司机,茶餐厅等工作。与其妻苏芳育有一子,邓勇,1959年4月9日生。三合会组织洪安成员,湾仔区负责人,绰号火勇。于1978年,1984年先后两次以伤害罪入狱。期间因与父母关系不合断绝来往,邓福夫妇于1980年邓勇在狱服刑期间从湾仔搬至深水埗……

    吕恒不愿跟鬼马财再废话,开门见山的说:“这件事跟你有没有关系,我们重案组会查清楚。但是你们和记跟洪安最近闹出的麻烦太多了,我们重案组,刑事组和O记不想再看到有任何事情发生!我不管大全火勇你们三个怎么样,给我把这件事安安稳稳的摆平,不然我就要你们都吃不了兜着走!”

    鬼马财抬眼直视吕恒的眼睛毫不退让:“吕sir,你现在是威胁我还是警告我啊?”

    O记的杜sir更是不客气,直接告诉鬼马财:“现在不是威胁你,也不是警告你,是通知你!我们怀疑楼下几百个人和你们涉嫌参与三合会活动,麻烦你叫所有员工排好队配合调查。”

    斩华破口大骂:“你他妈存心找茬是吧?排队得客人说成…”

    重案组的人和O记的人不约而同的迅速把右手握向配枪,大声呵斥:“是不是客人不是你说了算!现在排好队!把身份证拿出来接受调查!”

    夜总会里瞬间剑拔弩张,鬼马财赶快拦住斩华,把手中的档案夹还给吕恒:“不好意思各位长官,楼下的人我们不认识,夜总会今天休息不营业!阿华,把楼下的客人疏散掉,不然各位警官等会还要叫商业犯罪科的人过来,说我们生意太火了有问题,不要耽误各位警官下班吃夜宵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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